根据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招生复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部实施“申请-考核”制。考生根据招办要求提交用以证明其学习能力、知识结构和科研潜质的申请材料,我院组织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复试考核)。
二、复试组织管理
1.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2. 根据学校制定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成立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复试评委组等开展具体工作。
三、招生名额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拟招直博生2人、非定向生8人、思政骨干和博培专项计划定向生12人。
四、复试材料提交与资格审查
1. 申请者须按照2023年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2.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评议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复试资格审核通过者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复试。复试考生名单后续另行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按学院要求时间提交《附件1-上海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至学院邮箱mksyjsedu2@163.com。
五、综合考核形式、内容及规则
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复试将在6月4日-5日进行,复试无笔试,以现场考核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及要求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复试主要考核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研究和创新能力。
考核总成绩满分为500分,包括:英语(100分),专业基础(100分),专业综合(100分),综合能力(200分)。
考核采取差额形式。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六、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如下,具体时间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定向生:6月4日(周日)8:00-18:00
非定向生:6月5日(周一)8:00-18:00
七、录取方法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分定向与非定向不同类别,以一级学科为口径,按照考生复试考核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复试考核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1.专业基础;2.专业综合;3.外语考核;4.综合能力等单项分排序顺序录取。
如招生计划内入围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等情况,可进行递补拟录取。递补录取的原则方法与上述正常录取相同。递补拟录取工作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前进行,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拟录取工作。
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成绩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培养考生须签署定向培养协议。《附件2-上海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
八、注意事项
1.申请考生按学校、学院要求做好各项准备,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保证复试考核过程诚信有效。
2.考生复试前需配合学院学校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未参与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3.学院以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相关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本方案办法如与学校规定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2442 赵老师
邮箱:mksyjsedu2@163.com
附件1-上海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上海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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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9日